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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江干检察ing……

江干检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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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4月24日下午,江干区检察院与江干区法院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联席会议。江干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波均,江干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楼军民以及江干法检两院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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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亮常务副检察长、缪献文副检察长、施景新副检察长、陈荣土副检察长分别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方面,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中的精准量刑、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等具体工作与区法院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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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叶影副院长、赵桂荣副院长、沈柏生副院长等分别就民商事案件的检察建议回复率、行政案件中开展司法救助、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沟通、联席会议的定期召开以及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的案卷质量等进行了回应。


江波均检察长对江干法院大力支持检察法律监督工作表示感谢,希望《意见》的实施,检法两院能在工作中更好的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在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同时提出:

1.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刑事检察要完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质量定期分析研判、联合发布案例等机制,未成年人检察要建立一站式工作机制。

2.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强化制度的可操作性,加强沟通交流,各层面要点对点细化举措,确保《意见》落实到位。

3.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立足岗位练兵活动,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及时通报瑕疵案件,解决诉判不一致的问题。  

4.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相互借鉴和学习。


楼军民院长希望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既保障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又要促进法院各项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并提出:

1.要增强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监督是检察机关的职责,监督的目的是出于对职业共同体形象的维护,要通过监督不断提高法院审判工作的质效。

2.要完善接受法律监督的机制。接受法律监督要由局部监督逐步走向全面监督,配套的机制要建立,问题短板要补齐,要坚持问题导向,在监督中不断规范预先沟通、统一移送、归口管理、结果反馈等工作。

3.要良性互动促进素能的提高。法检两院不仅要依托员额法官、检察官联席会议开展互动,还要在领导层面、承办人之间,实现纵向协同、横向互动,促进资源共享和业务资料互通,提升业务综合素能,有力维护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下一步,江干检察院与江干法院将统筹做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相关工作,在认罪认罚从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案件信息共享、疑难案件会商、规范精准量刑、简案快办等方面形成相关制度性文件,确保将两个《意见》贯彻到实处。


供稿:方 凯 蔡艺枫

编辑:毛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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